这打破学术垄断的第一步,郭鹏就是打着为郭单派遣郁闷的旗号来弄的。
还真别说,郭单还就真的乐在其中。
带着一些郭氏的老学究们一起研究律法,弥补年轻时心底里的遗憾,还真的挺愉快。
然后做着做着,就做出了一点成绩,还做出了一些成就感和责任感。
刘秀建立东汉帝国以后,废止新莽政权的法律,恢复了西汉的旧律,同时发布了许多释奴法令和弛刑诏书,想以此缓和社会矛盾。
但由于西汉旧律自汉武帝以后日渐庞杂烦苛,再加上东汉历代君主不断增加新的律令,因此,东汉的法律仍是庞杂烦苛,执行起来难度相当大。
研究律法的几大士族包括颍川郭氏在内都有各自的家传法典,侧重点略有不同,彼此之间解释法律条款的方式也不同,以至于执法难度大,量刑标准不够规范。
汉章帝时期,曾经有廷尉陈宠建议大删汉律,对汉律进行精简,统一量刑,但是陈宠旋即被免官,这件事情也就没了下文,一直到如今。
现在郭鹏的治下日渐安定,战争期间被掩盖的一些法律争端开始凸显。
两地政府之间对法律不同的执行态度经常会导致两地方政府之间的矛盾,基层执法者素质的良莠不齐导致执法力度受到影响,民间对此颇有微词,这种矛盾日渐加重,逐渐发展到了必须要解决的地步。
原先只是想着让郭单解闷,结果解着解着,还就真的解出了价值。
郭单所总结的法律条文,将成为郭鹏登基为帝之后颁布全新律法的重要凭据。
郭鹏去拜见郭单的时候,郭单正在奋笔疾书,看到郭鹏来了,立刻招呼郭鹏过来一起坐。
“子凤啊,你来得正好,你来看看这个,你跟我说特别要关注的入刑标准,我以为秦律里的说法是可以维持的,以身高为标准,男六尺五寸,女六尺二寸为成年,达到此身高者犯罪则可以入刑,否则不入刑,你以为呢?”
郭单把自己总结的相关法律条文放在了郭鹏面前,找郭鹏一起参详。
郭鹏看了看这条法律。
这是秦律里的条文,讲的是入刑标准。
只是和现代不同,现代多以年龄为标准,而秦律却以身高为标准。
这样的标准自然也为汉所继承。
最早了解的时候,郭鹏觉得有些荒谬,为什么会用身高做标准,而不是以年龄呢?
这样一来,身高不够的高龄者犯罪不受惩处,而身高超标的低龄者犯罪却要受到严刑惩处,这未免太过粗暴。
但是深入黎庶人家调查之后,郭鹏就明白了这条法律的现实意义。
很悲哀,因为黔首黎庶不知道自己年龄的大有人在。
那时节没有身份证,相当多的黔首黎庶根本就不知道自己何年何月何日生,也不知道自己现在多少岁。
一方面是文化水平不足,根本不懂干支纪年和年号纪年,无从计算年龄。
一方面是人均寿命太低,长辈早丧者太多,以至于子女懂事之前就丧父丧母,那就自然不会知道自己究竟多大。
这个情况下,身高比年龄显然更具备现实意义,因为身高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长的,是客观存在的,侏儒症或者巨人症毕竟是极少数。
在不知道年龄的前提下,以身高为标准反而对黔首黎庶更公平。
这是先人的智慧,也是黔首黎庶的悲哀。
所谓男子二十而冠,女子十五及笄,都是豪强士族之家的标准,就是那四十万人里才能通行的规则。
只有他们才能享有姓、名、字、年龄或者说是过生日的权利,只有他们才能享受名留青史的权利,至于字都不认识的黔首黎庶,连命都无所谓,又有谁会在乎他们的年龄呢?